看鹤鸣亭“小洋湾”的帖子有感
刚刚打开鹤鸣亭,无意间看到一个关于亭湖区小洋湾社区的帖子,大概意思是小洋湾社区辖内的杭嘉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在即,小洋湾社区抢在业主委员会选举前,让业主签字确认是否留用现有的创隆物业等。又搜索了鹤鸣亭许多关于小洋湾社区的其他帖子,真的感觉到小洋湾社区一些做法就“徒劳、偏见、越权”。1,徒劳:小洋湾社区抢在业委会成立之前让大家签字确认是否留用创隆物业,这个有什么用,就是大家不知真情,被欺骗签字同意留用创隆物业,等几天业委会成立了,业委会重新招标新物业,现在这个创隆物业还要撤场,因为他又没服务合同,属非法入驻。当然,业主也不会同意留用这个物业的。2,偏见:据了解,小洋湾社区和杭嘉原业委会关系很紧张,社区想方设法的不断打压业委会,但业委会同志不畏“强权”,坚持正义和真理,和社区进行了有理有节的斗争,维护了广大业主的权益。那么不可以换一个思维来解决问题吗?社区支持业委会的工作,只要业委会工作合理合法,只要业委会工作是公心,社区就支持,业委会把小区弄好了,社区脸上也有光啊。这样大家共同努力把小区弄好,大家都好,何乐而不为呢!3,越权:根据《居民委员会组织法》,社区居委会只是一个自治组织,不是行政机关,更没有行政权力,许多事情不该社区居委会管,也没有权力管,不能插手过多,更不能超越法律允许的范畴。比如违规和物业公司签定物业服务收费协议,比如违规的否定筹备组的决议等等。 以上为个人的感想,希望能引起大家的共鸣。